法律问答

我想申请廉租房,不知道去哪申请和流程

房屋租赁
2023-06-11 07:3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廉租房去当地房产局申请办理。申请人员可以先写份申请书到所在的社区盖章,然后可以到所在的房产局领申请书。一般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管辖地的小区申请,小区审核后上交给社区、民政局、住建局。
    廉租房申请材料有什么
    廉租房申请材料如下:
    1、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4、家庭现有住房的证明。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 申请廉租房的程序如下:
    1、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
    3、如材料齐全,受理申请;
    4、审核材料,通过后进行公告;
    5、轮候期内安排公租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 一、廉租房在哪里去申请
    1、廉租房去当地房产局申请办理。申请人员可以先写份申请书到所在的社区盖章,然后可以到所在的房产局领申请书。一般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管辖地的小区申请,小区审核后上交给社区、民政局、住建局。
    2、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出租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二)承租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三)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四)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二、廉租房申请材料有什么
    廉租房申请材料如下:
    1、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4、家庭现有住房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