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前在其他地方工作的时候认识的一个同事,我向他借了1.2万,答应三天后给我,但是我从来没有给过。因为离职,去了别的地方发展。我只是一直用微信,打电话催我还钱,但是没用。后来我又回去找他。当时他没钱,就写了一张欠条,答应2021年11月25日还钱,还没还

债务追讨
2023-06-11 08: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人欠了钱不还最有效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一、同事欠钱不还怎么办
    1、同事欠钱不还的方法如下:
    (1)和债务人协商;
    (2)调解;
    (3)申请仲裁,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达成了仲裁协议,就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一裁终局,生效之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借钱逾期不还可以要求违约金吗
    1、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即有权请求违约金赔偿。
    2、双方建立借款关系时,约定支付违约金,一方借钱逾期不还,另一方即可以主张赔偿违约金。
    3、一般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或者过低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
    4、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逾期利息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同时主张两种赔偿,不过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相加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5、事先未约定违约金,债权人不能请求违约金。
    6、对方借钱逾期不还,债权人可以请求逾期利息。
    7、逾期利息的计算,也是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 欠钱不还没办法举报,因为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先找对方协商,要对方还钱。协商无果,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对方还钱。
    要看欠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3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同时要看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
    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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