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知道,工地受伤了,大脚趾断了,能不能评上级?我的工资是280天,可以赔偿多少钱

工伤索赔
2023-06-11 09: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地受伤赔偿标准是:
    (1)受伤的工人已上班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每个月的工资计算其原工资;
    (2)工人受伤但上班尚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每个月的实法工资工资计算;
    (3)工人受伤但上班没满1个月的,按合同标明的每个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规定,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是十级伤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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