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我的户口可以迁到婆婆户口吗

2023-06-11 10: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问问公安户籍部门
  • 离婚了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可以直接迁出原来的户口办一个新的户口本。针对离异一方没有迁移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回娘家,带齐离婚协议、离婚证、户口本和同意迁入的证明以及迁移申请到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妻子的户口不能迁到婆婆名下,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