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嘱继承什么时候开始

遗产继承
2023-06-11 11: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进行遗嘱继承的时间是:一般情况下,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
    (一)》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第三条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 遗嘱继承的时间的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且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
    (一)》第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第三条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 遗嘱一般在继承开始后公布,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个继承人按照遗嘱规定的顺序和份额继承应继承的份额;遗嘱也可以在继承前公布,具体的时间法律没有具体的统一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