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饭店打工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应当收集证据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劳动者与饭店是一种
劳动关系,饭店作为用人单位,是需要按时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通过
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