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延误治疗的不良后果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11 11: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因患者原因延误治疗导致不良后果主要指的是患者以下行为:
    1、患者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和私自服药;
    2、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
    3、全麻醉手术擅自进食发生受损中或手术后呕吐反流致患者死亡;
    4、术后过早进餐,隐瞒呼吸道吸入异物的情节,导致医生将呼吸道异物误诊为呼吸道炎症,延误病情;
    5、不遵医嘱擅自喂食禁忌药物或食物。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 延误治疗是不是属于医疗过错,要看情况。如果属于因患方的原因延误诊疗而导致不良后果的,不是医疗过错,不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因医疗机构的过失而导致的,则属于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 延误治疗是不是属于医疗过错,要看情况。如果属于因患方的原因延误诊疗而导致不良后果的,不是医疗过错,不属于医疗事故;如果是因医疗机构的过失而导致的,则属于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