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资和补贴包括:职级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教龄津贴;地方性补贴;车补;乡村教师补贴;目标考核奖;其他。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