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兼职了,12天不干了,说好的暑期工8月18号发工资后,,后来又改成9月18号发工资,这算拖欠工资吗?合同详细的带薪培训,培训完以后又说培训期间没有打卡没有工资卡,没有工资

讨薪
2023-06-11 12: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暑期兼职期间,老板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其协商,请求其尽快支付工资;如果老板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依法通过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追回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暑期兼职老板拖欠工资的,解决办法是双方协商,约定合理的支付工资的期限;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通过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索要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干了几天也应当发放工资。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不管有无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用人单位都必须付给相应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