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驾照被扣了30分怎么拿回来?

2023-06-11 12: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驾驶证被扣分后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并按时缴纳相应的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
    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驾驶证被扣应到交警部门参加相关学习和教育,学习结束之后,拿着《培训结业证》去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通过之后,记分予以清除,才可以发还驾照。机动车的驾驶需要一定的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驾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辆,就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所以一般人没有驾照是不能上路行驶的。
    扣留属于强制性措施,交警在现场执法时,会对认为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即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会当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而暂扣属于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不会当场作出的,是需要依照法定的程序经过调查之后,下达暂扣驾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再来看关于吊销与注销,吊销也是属于一种行政处罚,而注销却不是。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 法律分析:驾驶证被扣六个月,在这六个月内不能驾驶机动车,需要等到暂扣期满把驾驶证拿回来才可以驾驶机动车;驾驶证不能提前拿出来。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