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结婚
2023-06-11 12: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双方当事人需要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男女双方是再婚的,还需要在上述材料的基础上准备好离婚证或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这样再婚的男女双方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办理结婚登记需准备这些证件和材料有:
    1、双方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
    2、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领取结婚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