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女方,结婚十三年了,有三个小孩子,一男两女,婚姻关系破裂,已经有五六年没有夫妻关系了,我一直的想法就是为了小孩子,凑合着维持婚姻。但最近,想离婚了,但我老公没有什么财产,都是他父母的。这十多年来,都是我开饰品店维持的生活,他没给过我生活费。这家饰品店是婚后,是我爸给我钱做的生意。请问下律师,离婚后我能得到什么?

离婚
2019-05-24 15:53: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重婚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有证据证明配偶构成重婚向法院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同时,因为重婚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