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借我朋友的钱现在不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证信息不能起诉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11 13: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借钱不还可以起诉,不论金额多少。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总的来说,如果遇到朋友借钱不还的情况,出借人首先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借款人拒不还款,那么出借人可以准备好借条或借款合同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有资产,在申请法院执行后,一般可以将欠款追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 朋友借钱不还起诉找不到人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2、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该借款有保证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代替偿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亲朋好友借钱不还,当事人可以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准备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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