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红绿灯对方车辆溜车,剐蹭我车,下车告知后,对方开车离开现场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1 14:2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车剐蹭,一方先离开的,如属于逃逸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处理,交警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汽车追尾事故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时,应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在路上车被别人撞了应立即停车,并设置警示标志。轻微剐蹭的可以拍照作为证据后,在将车辆移开至不阻碍交通的位置。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并通知保险公司。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应立即报警,同时通知保险公司。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