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朋友在蛋糕房工作了将近五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今天想辞职,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1 14: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签劳动合同不给辞职的,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一般情况下,不签劳动合同的,应以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不签劳动合同不给辞职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委员会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三十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
    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员工不肯签劳动合同,先由用人单位与其协商,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且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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