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2020年5月买的一套拍卖行,正常情况下是21年6月交付。但是到目前为止,房子还没有交付,所以房子只能在今年5月交付。但是我不想要这套房子。我可以和开发商一起退房吗?

房屋买卖
2023-06-11 14:22:09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以下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1、交付期限届满,开发商未交房且经过催告,三个月内未交房;
    2、房屋交付后经过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3、开发商因缺少预售许可证,导致合同无效;
    4、其它可以退房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可以退,但是需要满足退房条件:延期交付房屋的;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的;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想要退房的,应当按照合同具体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法律规定可以退房的情况有:
    1、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受人有权退房;
    2、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3、购买合同被依法撤销后买受人退房的情形;
    4、按揭不能,买受人有权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2020年5月买的一套拍卖行,正常情况下是21年6月交付。但是到目前为止,房子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房产纠纷问题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2020年5月买的一套拍卖行,正常情况下是21年6月交付。但是到目前为止,房子还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