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外地的,身份证丢了,在镇江补办需要什么

2023-06-11 14: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丢失应当及时挂失并申请补办,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
    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免收和减收工本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公安机关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 身份证丢失在外地能补,由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到本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申请,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后,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身份证和户口本丢失后,可以申请补办。
    (1)户口本的补领。 户主需凭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户口本丢失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就可以了。
    (2)身份证的补领。
    可以直接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口头声明丢失补领就可以正常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明确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你丢失了集体户口中属于你自己的那张单页,可以要求集体户口的管理部门(即单位的行政处等)向进行户籍登记的派出所申请补发户口单页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