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给中介费,没有签合同,不想租,中介费可以退还吗?

房屋中介纠纷
2023-06-11 16:0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介费没签合同一般可以要回来。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权向当事人收取中介费;中介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支付中介必要活动支出的费用,但是不能收取中介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法律分析:租房中介纠纷首先考虑以协商的形式解决纠纷,三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相关的组织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一般如果已经签订了合同的话,中介公司的中介费是不会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中介没有完成约定事项,不能收取中介费;买方和卖方已经成交的,即使没有签订合同,中介费也不能退。成交之后,当事人之间变更、解除合同的,与中介无关,中介费不需要退还。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两家或者两家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只能按照一宗业务收取佣金,不得向委托人增加收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