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离开能补偿公司吗?工作13年,能补偿13个月的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1 16: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离职员工的经济补偿应该依据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职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长可支付十二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不能。原因如下:
    1、依据《劳动合同法》,员工有权提出辞职。
    2、员工因公司违法(拖欠工资、未缴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等)而提出离职,则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偿金。
    3、员工因自身原因提出离职,则不能申请补偿金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如果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是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