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了六年的房子没有入住,也没有房产证要交物业费吗?

业主维权
2023-06-11 16: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入住房子,但只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的,就要交物业费。业主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业主即使未居住也需按时交纳物业费。因为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 空置的房子要交物业费。如果买的房子确实没有住,也没有装修,不具备入住的条件下,就可以跟物业申请减免,可以少交10%到30%的物业费。而申请减免时,也是有基本规则的。
    要求是六个月以上房子没入住才可以申请,并且还要出示书面证明。
    交物业费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交物业费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屋主的个人身份信息证明;
    2、房产证复印件;
    3、物业公司规定的银行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第九百四十五条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 一、买房后不住是否要交物业管理
    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开发商未出售的空置房,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
    理由如下: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即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日常管理等,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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