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补缴社保会有滞纳金吗?

2023-06-11 16: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按时且足额的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根据相应的情况,对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惩处措施,责令其限期依法缴纳或者是补足,同时自欠缴之日开始计算,依法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逾期仍然不进行缴纳的,则有关部门将对相关的用人单位处以欠缴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由此,可以发现,社保滞纳金的规定是针对相关的用人单位的。当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的缴纳相应的社保滞纳金时。社保的征收管理单位,将对没有没有按时足额的缴纳相应的社保滞纳金的用人单位采取一种惩罚性的措施。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如果个人出现欠缴相关的保险滞纳金的情况,且以个人名义进行缴纳时,相关的社保征收管理部门是不会收取相应的滞纳金的。国家通过这种方式,以此来督促相关的用人单位依法缴纳滞纳金,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单位未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从欠缴之日起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照补缴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具体的计算公式为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公司补缴社保不违法,如果长期拖欠社保要给予“滞纳金”的追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违法当事人纠正违法。
    公司应缴未缴的行为在受到劳动部门处罚时就据此责令其补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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