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保全的时间是多久

房屋产权
2023-06-11 16: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保全的时间是一年至三年。房屋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房屋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房屋保全的时间是:如果是紧急情况,法院要在四十八小时内就作出裁定;一般情况,法院在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具体的时间会由法院根据情况的紧急程度来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驳回申请的,应当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并通知仲裁机构。
    第四条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
    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房产保全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房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房屋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