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理决定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
2023-06-11 18: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强制的执行程序: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3、陈述和申辩;
    4、制作执行决定书;
    5、送达;
    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 就行政处罚决定而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先由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履行;如果当事人仍未履行的,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予以执行;最后将执行结果告知申请人。如果不予受理的,则裁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行政强制的执行程序: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3、陈述和申辩 ;
    4、制作执行决定书 ;
    5、送达 ;
    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