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庭强制执行的案件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2023-06-11 18: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应当由违约方来承担。在法院判决书下达前,就应当明确,不服从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的,一旦法院启动强制执行,那所产生的费用,则应该由违约方来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由被执行一方交费。

    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百万元至1千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1千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的,需要交费用。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要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这个申请费不是在申请时进行交纳,而是在执行后再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人民法院还未执行的,不得要求申请人交纳申请费,人民法院要求交纳的,申请人可以拒绝。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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