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房子还没交付,我想退房了

房屋买卖
2023-06-11 18: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交房之前,如果出现以下情形,购房者可以退房:
    1、延迟交付房屋;
    2、开发商未获得相关权证;
    3、开发商未经同意变更设计;
    4、无法得到贷款;
    5、面积误差超过3%;
    6、房屋质量严重不合格;
    7、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8、开发商已把房子抵押。

    如不满足上述条件,购房者退房需付违约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下列条件下,可以退房:
    1、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成就;
    2、对方迟延交付房屋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3、出现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无法交付;
    4、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不能交付;
    5、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居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退房:
    1、开发商因为自身原因迟延交付房屋且催告后三个月内,没有交付的;
    2、房屋出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无法交付;
    3、房屋交付后出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
    4、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例超出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