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年4月29日,我出车祸,造成8级残疾。工伤认定后,停工留薪期未按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我能弥补吗?

工伤索赔
2023-06-11 21: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
    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足的可以要求补足,拒不补足的,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工伤治疗及休息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请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的如下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职工停工留薪的,则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以单位在此期间仍然要按月和按上述标准来向职工发放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因工受伤工资与原来工资一样。因工伤不能上班的,属于停工留薪期间。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的待遇发放工资给员工。也就是因工伤不能上班的,劳动者可以正常享受上班的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