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早上10点左右,我家楼下的广场上有人用音响唱歌,声音大算不算扰民

业主维权
2023-06-11 21: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
    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楼上晚上10点后声音大算扰民。
    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 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
    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

  • 分贝达到就是扰民了,有噪音困扰可以先向物业或者接单居委会反应,有条件可以录下噪音的资料,然后考虑向小区派出苏投诉或者举报,还有环卫局,管理委员会,也可以向媒体反映,等待处理期间如果收不了噪音,可以佩戴具有回弹速度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