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骗,签了50万欠条,被对方起诉

诈骗
2023-06-11 23:4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骗写了欠条处理: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决欠条无效。但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欠条是在被骗的基础上签字的。当然,如果债务是在胁迫的基础上签订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可以立案查明事实。
    公安机关查明的,胁迫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强迫他人出具借据。债务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或者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刑事案件处理流程处理,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将暂停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被欺骗写下欠条办法如下:
    1、被骗时写下的欠条,首先要想到报警,不要担心什么,报警是第一件事;
    2、可以行使撤销权,但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在一年内撤销,需要同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被迫订立的借条;
    3、如果对方起诉还钱,可以积极应诉,要求对方举证实际支付贷款并进行抗辩。以欺骗、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签署的借据和借据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1、受别人欺骗签订欠条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欠条,但需要承担举证的责任,欠条被撤销后无效;
    (2)如果受欺骗写下欠条构成犯罪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当事人在报案前应当收集有关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