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没有按照放开收房日期收房,推迟了一年多的收房,什么时候开始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6-12 00: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发商有没有给你发收楼通知呢
  • 物业费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的依据如下:
    1、房产证未办理以前,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2、房产证办理以后,以实测后的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物业费的收取时间也分两种情况,按约定日期办理收楼手续的,从办理收楼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按收楼手续约定日期拖延办理收楼手续的,以开发商发给业主的“收楼通知书”上标明的交房时间的次月开始计收物业管理费。所以,到了上面提到的时间节点,物业就要开始计费了,即使不入住也是要收费的。当然,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空置房不交或少交又另当别论。也就是说,你购买的房屋应当从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时开始交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买方从什么时间开始交纳物业费用,而是以房屋是否交付为责任承担的分割点。
    现房一般是根据你与买方约定的期限和时间进行房屋交付。房屋交付前,由出卖方承担责任,房屋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此时,无论房屋是否过户登记,均以交付为条件。
    法律规定: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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