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的出轨,女的想离婚,男的可以不给他房产吗

离婚
2019-05-24 17:1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带着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到双方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需要带着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 1、男女双方之中一方出现过错行为,但是另一方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那么就等同于对方没有过错行为一个效果。即便对方真有过错行为,但是当事人证明不了,也是没有任何办法的
    2、如果男女双方都不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划分,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按照适当照顾女方与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3、如果男女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且双方都不存在过错行为,其中一方也不存在未抚养子女 照顾老人付出较多的情形,那么双方不涉及财产分割问题。
    如果男女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的,离婚时 要求另一方给付赔偿的,
    另一方应给付赔偿。
    如果双方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部分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的,则按照约定的比例和范围详细确定自己的个人财产,及共同财产,按照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作出分割
  •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前购买的房产为一方的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