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对交通事故负全责,但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为什么交强险的人伤赔偿还需要我支付10%的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2 04:2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商业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商业险保额后,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发生车祸的保险理赔流程是: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的银行帐户划拨赔款。
  • 交通事故自己全责的,对方保险公司不会赔偿,需要由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用在交强险范围内的由交强险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在不存在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责任免除的情况下,超出部分由商业险保险公司予以赔付。法律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 版)》 第二十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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