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的被告对法院一审判决判刑三年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
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