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打了,能不能让对方坐牢?另一方是否应该赔偿我?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2 07:0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被人打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自己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损失。
    2、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对方殴打行为致使受害人受到轻伤则对方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对方可外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法律分析:人被打了,对方不赔偿,如果是造成轻微伤了,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如果是造成轻伤的,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处罚后还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可执行打人的一方名下的有关财产,如果确实没有可执行财产的,等以后有了还需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人被打了,对方不赔偿,如果是造成轻微伤了,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如果是造成轻伤的,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处罚后还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可执行打人的一方名下的有关财产,如果确实没有可执行财产的,等以后有还需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