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尽快离婚。我不想经历30天的冷静期吗?

起诉离婚
2023-06-12 08: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现在离婚还有30天的冷静期吗
    1、现在离婚还有30天的冷静期。当事人离婚不想经过冷静期,又想快速离婚的,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没有争议的,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的方式离婚,根据法院的排期情况,调解有时甚至快过离婚冷静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争夺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 离婚冷静期超过30天还能离婚。《民法典》自2021年实施后,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三十天冷静期满后,双方坚持要离婚的,可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由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分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冷静期超过30天的还能离婚。《民法典》自2021年实施后,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三十天冷静期满后,双方坚持要离婚的,可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由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分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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