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来自湖北,丈夫来自湖南常德,能不能异地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
2023-06-12 08: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异地可以办理起诉离婚。异地起诉离婚手续如下:
    1、起诉离婚的一方应当起草起诉状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在受理后会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
    3、法院一般会组织庭前调解;
    4、若调解不成的,则开庭审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允离婚。
    夫妻可以在外地的,常住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离婚。我国相关规定,诉讼离婚既可以在户籍地申请,也可以在常住的居住地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可以在异地办理起诉离婚的情况有: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为: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异地可以,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在异地起诉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要两人亲自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