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男人婚前买的房子,总价22万,贷款15万多,婚后还清,离婚时如何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2 09:0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的分配如下: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一方名下的、贷款购买的房产登记一方名下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分配给一方独自所有;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贷款购买的房产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分配给双方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还贷的,如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1、如果是在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子,而且这个钱由一人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即使结婚之后,将房产卖掉,这笔钱也应该属于个人的所有,不应该属于夫妻的财产。
    2、如果是在结婚之前购买,但是选择的是贷款方式,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结婚之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来还贷。离婚之后将房子卖掉,这笔资金应该要分割,不过需要按照出资的比例才能够确定分割按照什么原则,按照多少比例来分配。
    3、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一方出了首付款,但是结婚之后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将房产卖掉了之后,这笔资金也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分割。
    4、所以关于婚前买的房子,卖掉之后到底属不属于共同财产,结合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才能够讨论出一个结果,最好由两个人先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