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庭强制执行后,没钱还能出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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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2 09:0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制执行没有钱,有以下情形的,不可以出境: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院作出限制被执行人出国、出境决定的,逐级呈报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批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 强制执行没有钱可以出境,一般被强制执行的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时候再恢复执行,一般只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才会被限制出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没有钱会被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只有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时候,执行法院可以作出限制被执行人出国、出境决定的,但应当逐级呈报省高级人民法院。
    对未办理出国、出境证件的被执行人,依程序通过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报列不准出境名单手续。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