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在公司工作了8天,不干了说要扣500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2 09: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老板乱扣钱,找劳动局有用的。老板乱扣钱,老板的行为不合法,劳动者可以提供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老板仍不支付的,老板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如果能够证明确实工作了8小时没有其他原因,公司不能以没有打卡为由扣一天工资,可以找单位协商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如果能够证明确实工作了8小时没有其他原因,公司不能以没有打卡为由扣一天工资,可以找单位协商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