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委托人的委托人能否单独解除委托

委托代理合同
2023-06-12 10:2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委托。委托人与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委托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具体法律依据为:
    2021年1月1日实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委托合同可以单方解除
    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如果受托人不愿意办理受委托的事务,受托人无须表明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 可以单方解除委托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在没有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以其单方面意思解除委托合同,解除权是形成权。解除合同的意思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委托合同在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
    委托合同解除的效力不能追溯到过去,只能消除未来合同的效力。双方在合同解除前完成的,应当承认其效力。委托合同解除前,一方或双方应当依照委托合同行使的权利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仍然有效。
    即使委托合同已被宣告解除,当事人仍有权要求支付或履行交付。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则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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