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通过和对方协议或起诉的方式夺回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就当事人拿回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且当事人拿回孩子的抚养权不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的,那么双方可以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让当事人拿回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不能协议一致,则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拿回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
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