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连续四辆车追尾我们是第二辆车的责任是谁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2 10: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之后,交警到现场进行勘测调查之后会根据事故双方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全责、主次责和同等责任。
  •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是二次事故。分两个事故。首先第一个事故,按照交规是追尾,追尾的责任是后车的全责,即第一个事故是第二辆车的全责;第二个事故,需要看第一个事故后,第一辆车有没有按照交规码放安全警示牌(即三角牌),如果码放了的话,是第三辆车的全责,如果没有码放三角牌的话,第一辆车有次要责任,第三辆车的主要责任。
    这个案例是第一个事故刚刚20秒,第一辆车来不及码放三角牌,这种情况是第三辆车的全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