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被打,花了几百检查费,没什么事,对方不管不问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2 14: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现自家孩子打架吃亏了,可以依法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及时报警,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后,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可以不予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当事人被打了后报案,警察不管的,应这样维权:申请复议;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让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被打伤了的处理:受害人可以与打人者协商,要求其承担受害人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也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调解或依法给予打人者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由司法机关给予其刑事处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