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宅基地证的农村宅基地,已经占用二十多年了,合法吗?

土地纠纷
2023-06-12 15: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宅基地没有永久使用权。宅基地分为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和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具有年限,一般不超过七十年;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没有年限,一般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获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农村宅基地一般没有使用年限。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 农村宅基地转让合法有两种情形: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宅基地转让应认定为合法;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宅基地转让应认定为合法。除此之外,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宅基地转让应认定为不合法。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