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如果在学校犯错了,但是没有受到学校处分,会不会写入档案?

2023-06-12 15:42: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因学校的过错致使的档案丢失,可以向学校投诉,由学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分。若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 法律分析:可以向校领导或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