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者遭受工伤的时候,公司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即先行垫付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如果是伤残则是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因此对于员工的工伤,公司应该根据上述的标准进行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