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那个电动车在小区之内丢了,物业公司有没有责任

业主维权
2023-06-12 16: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电动车丢失,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小区物业保管电动车是收费的,在保管期,因物业保管不善造成电动车毁损、灭失的,物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小区物业保管电动车是免费的,那么物业与电动车主之间形成的是无偿保管合同关系,物业能够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那么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时电动车主必须举证证明物业有重大过失,物业才会承担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电动车主都是难以举证物业存在重大过失,小区物业也就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了物业费电动车丢失可以由物业公司负责进行电动车的找寻或者是进行赔偿,这是在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责任的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管理责任,那么业主是无权要求物业承担责任的,但是业主可以进行报警,由公安按刑事案件处理。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在小区内丢失车辆,物业公司有责任赔偿。业主和物业之间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的车辆的保管义务,同时业主按时交纳了停车费,并不是让物业无偿保管,所以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车辆保管的内容合法有效,当车辆丢失时,物业公司就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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