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饭店上班,干了1年半了,公司因为说生意不好,不需要那么多人,让我签事假协议三个月,说以后生意好了就通知我去上班,不会影响工龄,请假三个月保险每个月就交一半,自己还要不交一半,我们有好几个同事都让签事假协议,其实就是想辞退我们的,但是有不直说,这样我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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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事假请假被开除要维权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到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仍然不能解决,申请
劳动仲裁,单位非法解除劳动
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双倍补偿金;对
仲裁裁决不服,去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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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请事假,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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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果按照单位规定的程序来请事假,且有正当理由的,不论请假天数的多少,单位不能因此而辞退劳动者。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能够按规定去申请事假、病假等假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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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