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对方在家里打伤了,住院半个月了,脸上打破了还有身体肿了,在公安医院住院半个月,医生说受法律保护只有半个月,是真的吗?还受法律保护吗?责任是对方先打我的,如何让对方赔偿;和打人方和解,但是目前还没有确定,我是农村的不懂法律,请帮助我,谢谢

2019-05-24 19:03: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被打后,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向行凶者要求赔偿:
    1、双方协商解决。
    2、经基层组织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报案后,由警方主持调解。
    4、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5、属于公诉案件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
    6、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应当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鉴定,如果确认属于医疗事故后,则由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主治医疗人员负有严重过错并造成死亡重伤等严重后果的,则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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