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的爸爸去世了孩子应由谁抚养

子女抚养
2023-06-12 17: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死了孩子归孩子的母亲抚养,孩子的父亲死亡的,自然由孩子的母亲抚养,因为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男方去世,孩子该由孩子母亲抚养。如果孩子母亲也已经死亡或者孩子母亲无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那么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就有抚养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孩子的父母去世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应当对未成年孩子履行抚养义务;如果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不在世,但是孩子有哥哥姐姐的,有负担能力的兄、姐要扶养未成年弟、妹,此时兄、姐承担的是扶养义务而不是抚养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