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周7天班,怎么处理公司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2 18: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一般是每天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但是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如果有特殊原因还需延长的,则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职工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能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则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依法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劳动局一般会在六十日内处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投诉。在上述期限内,劳动局会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如果情况复杂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则可以延长三十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